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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交房延期工地冷清 业主不禁担心房子变成"烂尾楼"

发表于2018-04-14

交房已延期工地冷清 业主担心“烂尾”

房开表示,将承担违约责任,赔付业主违约金

本来约定2017年12月底交房,但被告知需要推迟几个月时间,而工地上已非常冷清,看不到热火朝天的施工景象,柳州市龙泉路一在建小区的购房业主不禁担心自己买的房子变成“烂尾楼”。记者从该楼盘开发商获悉,目前柳州市住建委已对此介入协调,开发商正加紧推进工程收尾进度并尽快交房。

据了解,该小区1号至9号楼已竣工交房,延期交房的是10号和12、13号楼及地下室。合同约定竣工日期为2017年10月,目前收尾工程尚未完成,导致2017年12月底无法按时交房。

该工程合同暂定总价为16594万元,目前房开已付款16067万元,达到工程合同总价的96.8%,根据合同保留3%作为工程质保金。目前1号至9号楼已完成结算工作,10号和12、13号楼未完成结算。

据了解,小区大部分业主都是刚需,属于第一次购房,部分业主对于延期交房不禁担心自己的房子变成“烂尾楼”。更让业主们担心的是,施工现场并没有正常施工的场面,所看到的情形是“只看到几个工人在那干活”。房开方面证实这一说法:“本来需要10个人做的工,就只有两个人在做。”

据了解,由于种种原因,施工方的工程进度有所放缓。今年春节后至4月初,施工进入相对停滞的状态,工程进度变缓进而影响后续的竣工验收环节。经过房开与施工方协调测算,完成收尾工程并达到交房条件,预计需要3个月时间,未尽事宜待竣工验收后双方根据合同协商解决。

小区房开商表示,在抓紧工程收尾、房屋验收和交房进度的同时,将根据购房合同关于逾期交房的约定,依法承担责任,赔付业主违约金。

如果房开和施工方没有达成一致,施工方没有恢复正常施工怎么办?房开方面表示,万一出现该种情形,收尾工程将另行组织第三方进场施工,不会这样无限期拖延下去,由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开支,再通过法律途径另行解决。

来源:广西新闻网-南国今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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